十年前,市民崔先生经熟人介绍,在市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眼看着儿子要升初中了,他找原房主办过户手续,却无法联系到对方。昨天上午,市民崔先生拨打本报热线求助。
十年前,市民崔先生经熟人介绍,在市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眼看着儿子要升初中了,他找原房主办过户手续,却无法联系到对方。昨天上午,市民崔先生拨打本报热线求助。
崔先生说,2003年,他经熟人介绍,在市区光明路与湛北路交叉口附近原市罐头厂家属院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向原房主刘某永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当时由于一些原因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双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约定扣除3000元购房款作为房产未过户的抵押,并商定等房产过户后再将这笔余款支付给原房主。今年,崔先生的儿子要升初中,涉及小升初划片审核房产证问题,他想办理过户手续,发现原房主留的电话号码已易主。崔先生经打听得知,几年前原房主刘某永已辞去本地的工作去外地发展了。“早知道这样,当时说啥也要过户。”崔先生后悔不已,他希望知情人提供线索,他的电话是13781816052。
对此,市房产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说,受“国五条”新政策影响,全市二手房成交量大幅增长。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二手房交易最好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记者 高红侠
查看更多资讯>>延伸阅读
欢迎投稿: 如果您对房地产行业有自己的见解,或您在买房、看房过程中有什么心得体会,又或您在贷款、收房、装修中有什么经验想和广大网友分享,欢迎您给我们投稿。稿件一经采用我们会有精美小礼物相赠,以表谢意。来稿请发至邮箱:pdshouse@163.com 另请在稿件中注明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我们和您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