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2012年第一批拟备案业主委员会的
公 示
平房公示〔2012〕1号
各县(市)房管局、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为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平顶山市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备案暂行规定》,经业主委员会申报、街道办事处审查、区建设局审批,现予以备案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12年2月8日至2012年2月15日。
公示期内,对拟备案的业主委员会,如有异议,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办公楼601室
邮政编码:467000
举报电话:0375—2636110
监督电话:0375—2636015
附件:平顶山市2012年第一批拟备案业主委员会公示名单.xls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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