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纪委等8委局联合下文,将对我市各县(市、区)、各单位近年来修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纪检监察机关对清理中发现的严重违反规定和建设程序、奢侈浪费和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将进行严肃查处。
本次清理的部门
和单位包括:市、县(市、区)两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乡(镇)党的机关、行政机关。清理范围包括:党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培训中心新建、翻扩建(扩建和增加面积的翻建)、迁建、购置项目,2005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所有在建项目(不论何时开工建设的),已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清理内容包括: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建设程序,已完工和在建项目、已审批尚未开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建设规模、建筑面积、装修以及设备配置等是否超标;党政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项目资金来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挪用政府专项资金、集资、借(贷)款、拉赞助、垫资、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占用耕地、超标准占地、擅自改变用地性质等问题;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是否按规定组织投标,是否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已建成的党政机关办公楼是否存在商业经营和出租现象;2005年1月1日以来是否存在违规新建、扩建培训中心(包括党政机关所属的具有住宿、餐饮、会议等接待能力的设施和场所)问题。
本次清理工作采取单位自查自纠和组织核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6月15日前为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至7月10日,我市将组织市纪委、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和部门进行抽查。我市成立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办公室,并公布了举报电话:2665673。对于清理工作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对清理中发现的严重违反规定和建设程序、奢侈浪费和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将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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