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已经是松原市房屋交易中重要的一部分,但是二手房交易市场中还存在很多陷阱,购房者必须擦亮双眼,并做好充分的考察和准备,才能顺利地完成二手房交易的整个流程。
在下面的文章里,小编就为您举出了一些二手房交易中最容易被套住的陷阱,并请教了专家为这些问题支招,告诉读者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先给甜头后猛宰
有一些中介打着中介费打折优惠的旗号,,让买房人尝点甜头,而在代收的费用上收得比较“狠”。比如某些小中介公司,明明没请担保公司担保,却“代收”5250元担保费。
专家支招:办理房贷过程中,卖方为尽快得到全款,减少交易风险,往往会要求担保公司担保,让银行先放款,后抵押。担保费的收取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由交易双方协商收费。事先中介应将收费标准告诉买方。担保公司收费后,也要出具发票。
评估价“人为调节”不靠谱
代收评估费时,有的中介告诉买方,评估公司估价高低直接影响到交税的多少。估价可以人为“调节”,多交点评估费,就能少交不少税。实际上,这种说法并不靠谱。
专家支招:二手房交易中评估分两种,一种是银行,按揭贷款银行要对你的房子进行评估能贷多少钱。还有一种是房地局,当房产进行买卖的时候需要向国家交付一定的税费,根据你的地段和其他情况决定它的评估价格。房地局也称“指导价”或“过件价”。评估标准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是绝对无法“人为”的,所以不要轻易相信二手房中介承诺的“人为调节”一说。
打包收费报价笼统无发票
中介还有一招,就是打包收费报一个笼统的价格,事后只给收据,不给发票,甚至连收据都不给。如代收2万元,明明只花了1.5万元,硬说全部花完了。
专家支招:要想钱花得明明白白,在合同上应把代收费后中介要办理的项目、按什么标准收费、收多少费用,写得清清楚楚。此外,还要写上一句非常关键的话:“笔笔见发票”。这句话非常管用,双方为收费问题发生纠纷后,不管是向房管部门投诉还是到法院打官司,有了这句话,维权要容易得多。
卖方应付个税转嫁到买方
有的房主卖的是第三套房,但不告诉买方。卖方将房款全部拿到手后,买方才发现,本应由卖方承担的1%个税转嫁到了自己头上。卖方卖房时,往往在优惠后报出一个净得价,要求后期费用全部由买方承担。如本来卖70万元的房子,优惠5万元,让买房人觉得占了便宜。实际上,买方出的后期费用远远高于这个数。
专家支招: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房主房屋手续是否齐全,其中,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对买方来说甚至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除此之外,房屋产权是否明晰也是买家需要考虑的,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达成购买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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