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张庄社区21户居民领到了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4月9日,张庄社区居民梁细在展示新领的房屋所有权证。本报记者李志勇摄
4月9日,舞钢市尹集镇张庄社区居民罗玉梅将新领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和舞钢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摊在桌子上,高兴地告诉记者:“有了这仨证,俺心里更踏实了。”
4月6日,张庄社区21户居民领到了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罗玉梅与老伴儿邱建功都已66岁,因此又分别领到了舞钢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每人每月可领取60元的养老保险金。
邱建功原先住在山里,如今住进246平方米的新楼房。他说:“以前住在山里,上别人家里要上‘楼梯’(爬坡),现在是在屋里上楼梯。这是做梦也不敢想的事。”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舞钢市十分关注农民的切身利益,专门发文规定:新型农村社区居民在交还原宅基地土地证并拆除原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附着物后,可以拿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允许新型农村社区内居民住宅用地流转,允许新型农村社区居民房屋所有权在一定范围内转移。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新型农村社区居民都将陆续领到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罗玉梅家经济状况不太好,有一个女儿患重病,主要经济来源是1.5亩的果园、邱建功当社区保洁员每月500元的工资、女儿的低保金、儿子媳妇外出务工挣的钱、土地流转每年每亩800元的租金。建房时花了10多万元,其中近4万元是借的,不过现在已还清了。
罗玉梅告诉记者,以前发过证,是蓝色的,如今换成红色的。
“打算用红本本贷点款,装修房子,办‘农家乐’旅馆,让以后的日子更红火。”邱建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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