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顶山晚报讯(记者巫鹏)“私自调换或转让经适房的,其住房将被收回。”对于广大市民关心经济适用住房可能被私自调换、转让的问题,市住房办有关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进行了特别强调。
市住房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凡蓝欣家园一期经适房中号的家庭,须在10月15日前到市区光明路与曙光街交叉口双丰商城六楼蓝欣家园销售中心办理购房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房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摇号。建设单位与中号家庭须严格按照摇中的住房办理购房手续,不得与他人调换住房。凡私自调房的,一律取消购房人的资格,并不予办理购房手续。中号家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将住房转让他人,凡转让住房的,市住房办将收回中号住房,并永久取消该家庭所有成员今后参与摇号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资格。
此外,市住房办要求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市住房办共同维护摇号结果的严肃性,不得允许任何人在销售中心张贴各种调房、倒房小广告,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市住房办反馈,市住房办的举报电话为2636020,欢迎市民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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