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平顶山房产网 登录 注册
资讯 本地 国内 专题 政策 | 新房 楼盘 优惠打折 看房日记 | 二手房 出售 出租 | 家居 动态 建材 装修 风水 | 互动 Q群交流 话题PK 律师解答 有奖征稿 | 团购

房产中介三桩事易惹纠纷

2010-07-12  平顶山房产网[www.pdshouse.com]  来源:大河网房产  编辑:  字体:T | T
      随着房价不断攀升,二手房交易日渐频繁,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也不断增多。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调研发现,房产中介的3种行为易引发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一是信息虚夸行为。有些房产中介为促成交易,在向客户介绍房屋权属、使用状况、小区设施等信息时夸大其词,甚至提供虚假信息;在客户询问有关交易流程、服务政策等问题时不如实说明,误导客户,甚至口头承诺优惠条件,履约时无法兑现承诺或被客户发现其提供虚假信息,引发纠纷。

  二是怂恿违规行为。部分房产中介为拓展市场、吸引客户,极力撮合违规小产权房、保障性住房等禁止或限制上市房产的交易,默许甚至主动建议客户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避税。由于此类违规交易的产权过户存在障碍,故在履约过程中极易产生纠纷。

  三是仓促成交行为。少数中介机构为尽快收取佣金,在申请贷款、还贷、付款、过户等具体交易细节尚不明确时,要求客户签订内容笼统的合同,仓促成交。在收取佣金后即消极应付客户,导致后续交易中纠纷频发。

  房产中介的上述行为不仅有损二手房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也不利于二手房市场的健康发展,针对上述问题,朝阳法院提出以下建议:一方面,加强对房产中介的监管,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拟定合同范本、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制裁力度等方式,促使房产中介依法合规经营;另一方面,通过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选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介绍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的事项,宣传签订违规合同的危害性与严重后果,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上一篇: 未来域    下一篇: 二手房过户分三步走
返回首页、 通过地图找房、更多资讯尽在房产资讯, 楼盘资料在新房, 买房租房在二手房

更多»一周资讯排行

更多»视频看房

更多»新盘推荐

更多»热点专题

更多»娱乐地产